深圳交警科技處相關負責人介紹,交警部門近期拆除了全市近千個路口的“紅燈禁止右轉”標志牌。今后在沒有右轉箭頭紅燈的情況下,將允許右轉車輛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標志標線通行。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規(guī)定,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不過深圳自80年代安裝信號燈開始,在大部分路口信號燈上懸掛了“紅燈禁止右轉”提示標志牌,控制右轉機動車。
2015年5月26日,深圳交警科技處相關負責人介紹,隨著深圳駕駛員文明程度的不斷提升,深圳交警近期拆除了全市近千個路口的“紅燈禁止右轉”標志牌,同時對沖紅燈電子警察查處策略做了相應調整。在沒有右轉箭頭紅燈的情況下,允許右轉車輛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標志標線通行。針對一些右轉車輛與行人或其他方向車輛交織比較嚴重的個別方向和時段,深圳交警今年將根據交織程度,通過查處機動車不禮讓行人、設置安全島降低右轉車輛速度等多種精細化管理手段,保障過街行人安全。
交警部門表示,歡迎市民為深圳的信號燈控制出謀劃策,如果你親歷或聽說哪個路口紅綠燈配時不合理、配套標志標線不合理、紅綠燈故障、交通設施缺失等情況,可以通過微博@深圳交警、@深圳交警交通科技、電話(83935877)、電子郵箱(jtxh@stc.gov.cn)反饋,交警部門會及時核實、優(yōu)化、修復,對核實有效的信息交警部門將進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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